滨江铂金海岸 售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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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简介

  • 预售均价:

    33900元/㎡ (含3500元/㎡精装标准)

  • 主力户型:

    102㎡、139㎡、157㎡

  • 房源套数:

    58套

  • 登记人数:

  • 无房户倾斜比例:

    20%

  • 摇号门槛:

    现金存款证明:无房无贷款记录:69万元;有房或有贷款记录:139万元; 一次性付款:231万元

  • 登记时间:

    2018-11-11至2018-11-15

  • 售楼处电话:

    86575666

项目房源基本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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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房源基本情况

本次预售项目为相江公寓境心苑4幢,共1幢,房屋套数58套,建筑面积7739.79 其中:102.58平方米户型套数19套,建筑面积1949.02平方米,139.06平方米户型套数19套,建筑面积2642.14平方米,157.42平方米户型套数19套,建筑面积2990.98平方米,157.65平方米户型套数1套,建筑面积157.65平方米,房源装修情况为√精装□毛坯,房源均价33900元/平方米,其中装修标准3500元/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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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意向登记条件

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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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房家庭优先政策

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不低于总房源量20%比例的房源,供“无房家庭”优先摇号。

无房家庭是指: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,不含未婚、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“无房家庭”。

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“无房家庭”资格时,应如实申报,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优先摇号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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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起止时间

自本项目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领取次日起5日内,即2018年11月  11 日至2018年11月 15 日每日早 9 时00分起至晚17时00分止,接受现场登记申请。

请勿重复报名,若最终数据查重时发现存在重复报名情况的,将被取消意向登记、摇号和选房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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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地点

江干区之江东路与海益路交叉口滨江.铂金海岸售楼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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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

1.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(含未成年子女)的身份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2.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3.婚姻证明复印件(核对原件,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);

4.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原件(临安、桐庐、建德、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,若有新政出台,以新政为准);

5.外地户口需提供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、个税证明原件(若有新政出台,以新政为准);

6.按揭客户需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(有效期近6个月并原件核对)、未提供者均视为按照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;

 

7.验资证明: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浙商银行,杭州银行开设个人账户,并冻结相应的资金,并提供相应冻结证明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根据最新住房贷款政策要求: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,冻结金额为69万, 已拥有一套住房,或无住房但有贷款记录的客户,冻结金额为139万。一次性或者无贷款资格客户,冻结金额为231万,存期从登记日起,至开发商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。若于公示结束日前存款余额低于要求的存款金额,将取消摇号及选房资格
合作银行: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、地址:杭州市民心路1号

         杭州银行秋涛支行、地址:杭州市秋涛北路7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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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意向登记

1.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《认购申请表》,每个家庭(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。登记完毕后,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。

2.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,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,形成《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》在销售现场公示,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早9时00分起至晚20时00分止,公示期间接受异议,逾期不再受理。

3.《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》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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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号方式

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、地点、组织实施公证摇号。

1.首轮摇号: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,摇出“无房家庭”优先入围户数(即11户),但不确定选房顺序;

2.第二轮摇号: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,摇出剩余入围户数(即47户),但不确定选房顺序。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;

3.第三轮摇号: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,摇出选房顺序号;

4.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;

5.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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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房方案

1.本公司根据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制定选房方案,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。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
2.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结束后次日早9时00分起至晚20时00分止,即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。

3.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,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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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项

购房家庭需于成功选房当日支付伍拾万元定金,成功选房后购房家庭需于7日内付清按揭贷款银行核定的相应比例的首付款,一次性付款的购房家庭需付清全部房款。如无法按期付款的,视为购房家庭放弃购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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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投诉

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《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》规定事宜的,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、举报。